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及学生资助金评选的补充公示
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及学生资助金评选的补充公示
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赋能学生资助队伍建设,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精准化、科学化水平,全面做好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,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,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组全面审查,经查实以下同学属于困难学生,现按相关文件要求,增补周献富等40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贫困认定增补结果公示如下:

根据政府最新下发文件要求,经济管理学院开展了学生资助金评选工作,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资助金认定工作组全面审查,现对结果进行补充公示如下:
23级会计学(财务会计方向)王安灵(学号2023111576)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,取消资格;
23级工商管理4班张琪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,取消资格;
同时,增补23级会计学(财务会计方向)温正玲(2023112190)获国家励志奖学金;
周献富等7名同学获得一等助学金;
谭丁豪等11名同学获得二等助学金;
彭雪丹等43名同学获得三等助学金。
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23日-2024年10月25日